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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常見問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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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
112-12-05
發布單位:
營建工程科
類  別:
1999
問題 
本府工務處補助社團充實基層建設各項設施設備費,補助對象及條件為何?
解答 
一、補助對象:本府立案之民間社團。
二、補助條件:
(一)對於同一社團之補助金額,每一年度以不超過新台幣二萬元為原則。

(二)於本府社會處立案民間社團之教育、文化、社會福利團體(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、體育團體、學術文化團體),申請補助之計畫具公益性質者,不適用前款之規定。

(三)補助民間團體充實各項設施設備計畫每案必須有20%以上自籌款。

 
瀏覽人次:790 人    更新日期:112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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