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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常見問答

預留區域
更新日期:
112-12-05
發布單位:
營建工程科
類  別:
1999
問題 
人民團體購置各項設施設備有何限制?1萬元以下之物品是否可申請補助?
解答 
一、本府工務處補助民間團體各項設施設備依預算科目區分為二:
(1)單價1萬元以上的設施設備,由本府資本門項下支應。
(2)單價低於1萬元的物品,由本府經常門項下支應。1萬元以下的物品仍可申請補助。

二、民間社團購置設施設備係屬消耗品性質皆不得申請補助。

三、單價1萬元以上之設施設備耐用五年以上:低於1萬元以下物品耐用二年以上之規定。





 
瀏覽人次:784 人    更新日期:112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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