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答
更新日期:
115-04-28
發布單位:
工務處
類 別:
null
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完成區域,該怎麼申請接管
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完成區域,先前於工程施作時,已辦理協調作業,未取得共識,後續如要再施作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時,須整條水系100%之用戶同意且須自行拆除施作空間,再向中央申請補助經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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