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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先於新竹市ESG媒合平台-SDG11-公園認養,點選我有興趣申請,申請後將會有專人與您聯繫。
非企業認養
請先閱讀附件認養要點,契約(三份)填寫用印完成後郵寄至新竹市公園及觀光區設施維護管理中心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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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1798 人  更新日期:115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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